工会(妇委会)主要职责
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全校教职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忠实代表。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工会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上级工会组织有关要求,组织、指导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2.负责关注、了解学校各项改革中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完善协调机制和工作预案,发挥工会在维权维稳中的优势和作用,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3.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负责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负责教代会提案的征集、整理、监督落实、反馈工作。
4.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和主持召开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及负责人联席会议。
5.履行妇女职工委员会职责,进一步发挥女教职工作用,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 负责组织上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等重大评优及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表彰和宣传工作。
7. 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推动、检查和监督工作。
8.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教职工师德教育,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
9. 关心教职工生活,会同学校行政部门,落实教职工生活福利有关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10. 负责发展新会员、管理工会经费,负责工会系统内的来信来访和信息报送、处理工作,做好工会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1. 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学校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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